進入了青春期,我離開了孩提時代的單性世界。宛如生物學家驚訝地發現新物種,我也首次發現新的人種 –「女人」。第一次發現,每當她們出現時,我的眼睛會不聽大腦使喚;第一次發現,她們的一舉一動,都能隨時引發內心莫名的悸動。
在高二那年,我喜歡上了一位女孩。
我認識她嗎?
我只知道她的名字…
我了解她嗎?
不太了解。
不過那不重要,因為她可愛的臉孔已經讓我大腦失去思考的機能了。高二那年,我第一次嚐到「喜歡一個人」的甜蜜錯覺。從此,在晚餐的談話中,父母發現我所談論的主題,不再是恐龍與機器人、飛機與尋找外星生命,而是圍繞在那位可愛的女孩身上。
感謝神,父母親以他們多年輔導的經驗,耐心地聆聽我的八卦小報消息;儘管他們認為我「喜歡」的實在只是一個幻影,但仍耐心地看著我眉飛色舞地分享著每一次在校園中,和那位女孩的浪漫邂逅。隨著時間越來越長,或許他們也察覺到,我已越陷越深;這「喜歡」的感覺,似乎正逐漸成為我生活的全部。於是母親給我一段機會教育,強調這樣的感覺與經歷,是「正常」、「每一個人都會遇到」的。然而,正常不等於正確;不能因為這種喜歡、欣賞為正常,我們便肆無忌憚地任其駕馭我們,逐漸成為罪惡的情慾。渴望與異性進入感情,這乃是上帝對男女的精心設計,但聖經中也提到,我們必須「保守自己的心,勝過保守一切。」
有一天,我像往常一樣找話題和女孩聊天,便隨口問到「天氣不錯喔…關於學期末的吉他表演練得如何?」女孩微笑:
「練得不錯啊。你要來看喔~」
「沒…沒問…問題。」
「對了,在我表演結束後,你要上台獻花喔~」
「獻…獻花!?」
獻花給我所喜歡的女孩!這真是一件大事,理當要跟家裡那兩位婚姻輔導專家好好地諮商一番。
了解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後,母親首先開口:
「獻花?那怎麼行? 我問你,獻完花之後你是不是想要跟她告白?告白後是不是就是男女朋友了?交男女朋友之後,你們是不是就會牽手?牽手之後呢?你們想要怎樣?你們才高中,你們還能怎樣? 」母親還沒有說到她最後的答案,不過我相信那代表著「NO」。
父親,帶著一貫的笑臉,提供了折衷方案:「哎呀,你們拍張照片留作紀念就好了,相機拿去。」
於是,我來到了音樂會的現場,手中緊握的,是冷冰冰的相機,不是火紅熱情的鮮花。節目開始,女孩的手指撥動著吉他弦,也彈弄著我的心思。那是一首卡農組曲,隨著越來越多聲部的加入,音樂廳中的空氣分子也就越來越急促地催逼我,去面對這「生死攸關」的抉擇:「獻?不獻?獻?不獻?…」音樂停了,女孩與其他三十多位表演者向聽眾敬禮謝幕,而我的掌聲被淹沒在聽眾席中,顯得微不足道。
突然,舞台右前方開始騷動起來。大約五六個男生跑出觀眾席,在舞台旁趴下,形成一道人肉階梯。在眾人還無法理解時,觀眾席中又走出一個男生,光榮登上「勝利的台階」(難怪有人說君王是踩著別人的屍體登上寶座),走到女孩面前,以單膝跪姿,亮出一大束的鮮花。此時,全場沸騰、驚叫、歡呼:「太帥了!」但坐在我周圍的朋友們則大喊:「李祺你輸了!」在那晚,我好像真的輸了;我沒有得到眾人的喝彩,女孩似乎也被那大膽行徑的男生搶走了。
但很奇妙地,因著那晚我選擇了順服父母 –上帝在我生命中設立的權柄,我跟女孩的友誼才因此沒有變質。在往後的日子中,我可以很自然地與她打招呼、與她一起參與學校活動;在接下來的高中生涯,我真正開始去學習跟一位異性當普通朋友,也學習不再以外表來評斷一個女生的價值。過了一陣子,有一天,我跟上帝這樣禱告:
「上帝,我知道自己仍不合適進入感情,但我心中對這女孩有許多愛慕之情。祢最了解我,所以,請祢讓我對她完全死心,因我知道在高中的階段,進入感情不是祢的旨意。」這個禱告並不容易,但成為我將感情交在上帝手中的關鍵點。
後來,女孩交了男朋友,兩人在我面前彼此手勾著手甜蜜地走。許多人為我難過、惋惜,但我想,若有人真知道我跟上帝之間的那個禱告,那麼他也會跟我一樣,在看到這樣的畫面時,憑信心獻上最大的感恩,因為神實在是聽我的禱告了。若我當初獻上火紅的鮮花,我將與那女孩陷入曖昧的泥淖;在面對內心慾望的衝動時,表面上我喪失了談戀愛的大好時機,但因著保守內心,我看見了自我節制的可貴與友誼的純潔。我失去了戀愛的機會,卻保住了一段純潔的友誼;我失去了女孩的心,因此得以學習單單戀慕耶穌,與神同行。
溝通不是要說服對方,而是要彼此接納。當我們表達完自己的意見以後,如果太太不接受,我們就完全接納。這些觀念都很容易理解,但現實生活中卻不容易做到,所以弟兄需要一群屬靈同伴,大家彼此鼓勵,彼此勸勉,然後一步一步學習改變自己。
聖經教導我們,要快快的聽,慢慢的說,慢慢的動怒,沒有「愛」就先不要說。所以如果太太說話難聽刺耳,我們可以選擇不受傷,然後冷靜柔和、幽默回應,同時也思考我是否真的聽懂理解太太想表達的意思?有沒有需要道歉或是改變的地方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