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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園信約

聖經是神話語無誤之記載,包括新舊約共六十六卷書,是我們信仰的根基。我們相信聖經完全是聖靈獨特的默示,聖經的原稿沒有絲毫差誤,其內容是信仰與生活之最高權威。我們接受的教義是歷代真正的基督徒們所同意並接納的。基於神對我們這屬靈運動特別的呼召,我們願意容許在其他教義上堅信的自由,但這些教義必須根據聖經的教導,並且不得成為我們達成神呼召的攔阻。

根據聖經基本的教導,我們確認我們的信仰如下:

  1. 只有一位真神;以聖父、聖子、聖靈三位一體永遠存在,每位擁有神的所有位格、神性與特性.(申 6:4;太 28:18;約 1:1~3、18;徒 5:3、4)
  2. 耶穌基督是神,因聖靈成孕,神蹟性的為童女所生,道成肉身,所以祂是完全的神性與真實的人性永遠的結合。(約 1:1、14;太 1:18~25;路 1:30~37;西 2:9;腓 2:6~11)
  3. 祂從未犯過罪,並自願代替眾人贖罪而死在十字架上,因此滿足了神的公義,成全了救恩,這救恩是任何單一信靠祂的人都可得到的(約一 3:5;彼前 3:18;約 10:17~18;林後 5:21;約一 4:10;羅 3:24~26)
  4. 祂那曾經活過而死去的身體,從死裡復活得榮耀。(林前 15:4、14;路 24:36~43;約 20:24~29)
  5. 祂(以相同的身體)升天後坐在天父的右邊,成為人與神之間的惟一中保,不斷地為屬祂的人祈求。(徒 1:9~11;弗 1:20;提前 2:5;來 7:24~25 ;約一 2:1~2)
  6. 神照著祂的形像造人,但因人不順服神而犯罪,所以與造物主隔絕,因亞當的墮落,使以後所有的人類都被定罪。(創 1:26~27;2:15~17;3:1~24;羅 5:12~21;林前 15:21~22)
  7. 人的本性敗壞,所以完全無法討神的喜悅,每一個人都需要聖靈的重生與更新。(羅 3:9~20;弗 2:1~7;可 7:20~23;約 3:1~21;多 3:5~7)
  8. 救恩完全是出於神的恩典,而不是人任何的義行或宗教儀式可換得的。但只要信靠耶穌基督,就可得救、稱義,因此在神的眼中被定無罪。(弗 2:8~10;羅 3:21~26;9:30~33;加 3:11~14;22~24;3:11~14;22~24)
  9. 每一位從聖靈重生的基督徒,從他接受主成為救主的那一刻,便能享有得救的確據,這樣的確據並非出於人的作為或人們的好行為,乃是藉著神的話透過聖靈的工作,在每個信徒的心中給予這樣的肯定。(帖前 1:5;約 1:12~13;約 5:9~13;羅 8:14 ~17)
  10. 聖靈來到世上為要彰顯及榮耀基督,並且將救恩帶給人們,祂使人知罪,並使他們歸向基督,給他們屬靈的生命,並且不斷的住在信徒心中,保守他們直到主再來(得贖)的日子。信徒憑信心支取聖靈豐富的能力,並受聖靈的管理。(約 16:7~15;提多 3:5;約 3:5~8;羅
    8:9;弗 1:13~14;4:30;林前 6:19;3:2~3;羅 8:24)
  11. 每一位信徒皆被神呼召,過一個被聖靈充滿的生活,以避免肉體的私慾,並結出聖靈的果子榮耀神。( 加 5:16;弗 5:18)
  12. 耶穌基督是教會的頭,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是由所有歷世歷代的信徒所構成的。( 西 1:18; 弗 1:22~23;5:23~32;帖前 4: 13~18)
  13. 神教導其子民要定期聚會、崇拜、參與聖禮、讀經與彼此勸勉。(來 10:23~25;徒 2:42;20:7;林前 12:20~28;16:1~12;弗 4:11~16;提前 4:15;提後 3:16~4:2)
  14. 信徒死亡後,即進入永恆與主契合,並且等候他的身體復活,承受永遠的榮耀福分。(林後 5:8;腓 1:23~24;路 23:39~43;林前 15:12~58 帖前 4:13~18;約一 5:2;腓 3:21)
  15. 非基督徒死後即進入與主永遠的分離;並且等待身體復活接受審判與永遠的沈淪。(路 16:19~31;約 5:23~29;啟 2:10~15;太 13:40~43)
  16. 耶穌基督必親自有形有體的再來到地上,完成歷史與永遠的計劃。(徒 1:9~1;3:19~21;啟 19:1~22;21)
  17. 主耶穌命令所有的信徒將福音傳到地極,使萬民做祂的門徒,完成主的大使命,信徒必須放棄屬世、自私的野心,並將自己完全交託給那位愛我們並將自己給我們的神。 (羅 12:1~2;加 2:19~20;腓 3:7~21;太 28:18~20;路 24:46~49;可 16:15~16;徒 1:7~8)

台灣學園傳道會透過「得人、造就、差遣」, 不斷在各處建立改變人生命的屬靈運動,目前各個事工團隊在策略發展下同心完成大使命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