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很容易看到很多自稱是基督徒的人,但基督徒到底是什麼?
第一次有人被稱為基督徒是記錄在聖經中。「門徒稱為基督徒,是從安提阿開始的」 (徒11:26)。當時那些相信耶穌是神的人也選擇了像他一樣生活。結果,安提阿的一群人就把給耶穌的”基督”頭銜戲弄地作為他的追隨者的標籤。
只是,比起它真正所呈現的屬靈意義,「基督徒」 這一詞並沒有那麼重要。究竟它背後包含了什麼樣的認知呢?
許多人認為他們必須透過某種方式才能成為基督徒。其實聖經提到,成為基督徒重點不是在於你做了些什麼,而是單單在於你回應了耶穌的赦免。
你們得救是靠著恩典,藉著信心。這不是出於自己,而是神所賜的;這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。 (弗2:8-9)。
然而,當人們成為基督徒後,他們的行為表現是和以前不一樣的,因為他們與上帝的關係改變了他們。人們做善事有很多原因,但基督徒有動力做善事,是因為他們愛上了這位上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