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下年輕人,確實有些人認為:「同居也是住在一起,為什麼一定要結婚?」表面上看來,同居與婚姻都同樣是兩個人一起生活,但我們深刻體會,兩者本質上其實非常不同。同居的關係,通常建立在「現在感覺還不錯,就在一起」,缺乏承諾與法律保障,也沒有權利與義務,當關係遇到衝突或不合時,往往可以隨時選擇離開,不需要為對方負起長遠責任。但婚姻不是這樣,婚姻是「一夫一妻、一生一世的盟約」,是在神和眾人面前立下承諾,代表我願意為這段關係負責到底。就連一般的商業合作,都需要簽訂契約來保障雙方,更何況婚姻攸關一生的幸福,如果我們一開始就輕看,甚至藐視婚姻的神聖,又怎能期待真正的幸福呢?正因如此,婚姻的盟約不是限制,而是對彼此最深的保護。
現在的感情關係中,「忠誠」這個詞似乎越來越少被提起。同居關係裡,通常不會強調要對對方忠誠,因為關係本身仍然保留著「隨時可以退出」的可能性。但結婚兩多年來,我們對忠誠有了深刻的體會。它讓我們知道:不論遇到什麼困難,我都不需要擔心「你會不會哪天就離開」。這份安全感,並非來自對方永遠完美,而是心裡清楚知道:我們已經立約,不會輕易離開。當發生爭執時,我們不是在想:「要不要分開?」而是一起問:「這個問題要怎麼解決?」正因為有忠誠作為根基,婚姻就成為一個可靠的避難所。
由於我的工作地點在離島,以前我很沒自信,不太敢進入交往,因為離島生活比較不方便,也沒有什麼娛樂,身旁的人都說,如果你跟台北的女生交往,她們十個有九個都不願意搬過來,沒想到女友完全認同婚姻班的教導,她說:「先生在哪裏,家就在哪裏」。結婚前,她就辭掉台北的工作,婚後立刻搬來離島和我一起生活,我身旁的同事、朋友,知道了都很驚訝,看到太太對婚姻的看重、捨己和委身,他們也都對我們投以敬佩的眼光。太太的順服,給了我很大的自信和勇氣,也幫助我願意成為一個不怕負責任和願意改變的男人。
我有時候在想,如果我們現在只是同居,而沒有進入婚姻,會有什麼不一樣呢?又或者婚姻只是一張紙嗎?表面上看起來同樣是一起生活,但我覺得最大的差別是,同居是還在交往的過程,容易聚,但也容易散;婚姻則是在神面前立約,就算遇到困難,也不以分開或離婚解決。因此太太願意辭掉台北的工作搬來離島,重新適應完全不一樣的生活,我們也都願意面對個性上的差異,不論遇到什麼困難,一起解決問題,一起付出、共同服事。結婚以後,愛情對我來說,不再只是彼此喜歡、互有好感,而是在享受朝夕相處甜蜜的同時,也在生活上共同面對一些風風雨雨。我發現,原來結婚後這種相互扶持的生活,才是真正經驗愛情的開始。不只我們自己,身邊的人也可以感受到「愛情偉大和令人尊敬」,一生的承諾讓我們彼此捨己、委身、合一。

真愛是一種決定,決定對配偶不離不棄、決定以對方的最高利益著想,如此一生一世至死不離的盟約關係,才能讓我們有確據的彼此付出、彼此珍惜。單單有感情、兩情相悅不代表是真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