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耶穌在加利利海邊行走的時候,看見兄弟二人,就是名叫彼得的西門和他的弟弟安得烈,正在把網撒到海裡去;他們是漁夫。耶穌就對他們說:“來跟從我,我要使你們作得人的漁夫。』他們立刻撇下網,跟從了他。」(太4:18-20)
讀這段經文時,我們常會想,當耶穌呼召的時候,這些人是立刻 就捨了網,這還真不是件小事。但我注意到,耶穌說祂會讓他們知道如何 得人如得魚。
耶穌告訴我們祂呼召這些人的首要原因是「我要讓你們知道如何得人如得魚」(經文以英文直譯)。耶穌不只是希望他們成為旅行夥伴,祂更渴望教導他們些什麼 – 耶穌要成為他們的造就者。祂教導他們怎麼做能得人如得魚;祂是一名很好的造就者,所以祂也教導及示範了其他關鍵的功課,像是如何禱告、聖靈是誰、當祂離開後該怎麼做和神的愛等等。
就像耶穌兩千年前呼召祂的門徒時,清楚聲明了祂呼召人的首要原因,當我們要開始造就他人時,我們也需要有清楚的目標。
「我很期待可以和你定期碰面,我們可以一起學習做耶穌門徒的基本功課。」
「我想邀你來我家,我們可以討論聖經和耶穌如何教導我們做祂的門徒。我們討論的時候小孩們可以在隔壁房間玩。」
「午餐時間會議室有開放,我們可以每周在那裏見一次面,我想幫助你了解與基督同行的一些基礎功課。」
在門徒造就中,我們需委身於與對方建立關係,目的是幫助他更像基督。不像救贖是一次性的事件,門徒造就是一個持續進行的過程,是我們把自己與基督關係所得的傳承給他人的旅程。
「天上地上一切權柄都賜給我了。所以,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,奉父子聖靈的名,給他們施洗,我吩咐你們的一切,都要教導他們遵守。這樣,我就常常與你們同在,直到這世代的終結。」(太28:18-20)
這段經文強調去造就門徒不只是一個好建議,也不是當我們完成人生中其他目標之後才做的事。我們當倚靠聖靈的大能去傳講耶穌基督的好消息並造就門徒。無論現階段我們學習到多少關於神和祂的話,我們都必須去教導別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