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曾經因為外遇堅決要跟妻子離婚,後來信主悔改並願意為主作見證,這段過程都記錄在「心好男人專欄」裡『幸福在轉角』那篇見證。從那時候開始,我經常與太太攜手在眾人面前分享我的生命是如何被耶穌改變的。過程中有許多人問過我和太太:「你怎麼願意到處做見證,將自己犯過的錯讓所有人知道,難道不擔心別人會看輕你嗎?」我的回答很簡單:「因為我認識了神,並且知道我作為神兒女的權利,我可以從神支取各樣的能力而為祂做見證。」太太曾說,我是她見過,信了耶穌以後最興奮的人。因為當我願意接受耶穌以後,神幫助我的生命真實地經歷了以下的改變,所以,我也迫不急待地想把神的恩典分享給周遭每一個人。
第一、我得到完全的赦免
我曾經深陷罪中,沉重的罪咎感讓我很不好受,長期在罪惡的泥沼中更是讓我寢食不安,最後只能用推卸責任、責怪太太來合理化自己錯謬的行為,這是很煎熬的。但是早在我還是罪人的時候,耶穌就被釘十字架,為我的罪付出代價,而我只要願意相信耶穌,並認罪悔改,就可以被完全赦免,我可以成為一個新造的人,並且真實的經驗了做神兒女的平安、自由和豐盛。雖然讓人知道了我不好的過去,但也能讓人看見生命被神改變的我,同時告訴世人,大家都有機會跟我一樣成為新生的人,這樣的使命感遠大過擔心別人的眼光,所以我願意作見證。
第二、我從神得到豐盛的恩典和無條件的愛
認識主以前,我所經驗的愛常常伴隨著條件,或是期許,讓我感覺有壓力。以前每次跟太太談到離婚這個問題,我跟太太就是各持己見,我堅持要離婚,認為自己再也無法跟她繼續過婚姻生活,太太卻說她絕對不會離婚,會等我回家,我們誰也不妥協。但這個看似無解的難題,竟然成為我生命的轉機,神透過妻子用無條件的愛和等待挽回了我。她從一個受害者、受傷者,因神先愛了她,改變成一個願意饒恕、接納我的妻子。我因為神的愛,在基督裡從一個犯罪、憤怒的人,變為願意悔改、為主作見證的人。在神的愛裡沒有懼怕,每次見證時,除了再次感動及感恩於神的愛,讓我有機會再活一次,其他沒有我可以想的了。
第三、我經歷了神的大能
當我以為犯了罪沒有回頭路時,神拯救了我,我竟然能脫離多年情慾的捆綁,還能誠實面對自己的錯,並且有勇氣跟家人道歉,我竟然可以重生。現在我的家庭幸福美滿,我每天過得光明坦蕩,這是多大的神蹟跟恩典。若有人因此看輕我,那絕對是不清楚神救恩的豐盛恩典,那不是我應該擔憂的問題。
第四、我能從神支取智慧和能力
我的智力測驗分數是136,一般人的平均智商為100,我好像有比一般人高那麼一點點,但這又如何呢!我還是沒有對妻子忠誠,我背叛了她,深深地傷害了她與孩子,跟許多男人沒有兩樣。可見即使有些小聰明,但若不倚靠神的大能,仍然不能分辨對錯,不知道人價值的所在。當我認識神,從神得到了智慧,我才明白自己身份的尊貴,我的行為應該與身份相稱,於是我作了幾個重要的決定:
我曾經勸過一位外遇中的弟兄說:「回家吧!孩子的成長只有一次,我錯過了十年,很後悔,趁你還來的及,趕快回家吧!」這位朋友聽進去我的勸告,不久就結束外遇回家了!如今他與太太婚姻幸福美滿,他們夫妻也一起在學園弟兄小組、和婦女小組,幫助弟兄姊妹重建幸福的婚姻和家庭,讓我看到為主作見證是何等重要又有價值的事。我做見證是讓上帝改變我的神蹟,藉著我傳出去使更多人認識神,我的角色就是信靠和順服祂而已。靠著聖靈所賜的能力,做見證對我來說並沒有聽眾想像的那麼難。能夠被神使用,參與在這「以生命影響生命」的屬靈運動裡,反而是我覺得非常榮幸的一件事!
真愛是一種決定,決定對配偶不離不棄、決定以對方的最高利益著想,如此一生一世至死不離的盟約關係,才能讓我們有確據的彼此付出、彼此珍惜。單單有感情、兩情相悅不代表是真愛。